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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法院开讲“矫正第一课”
 
 发布日期:2009-09-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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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一堂特别的摈弃恶习、规范行为的“矫正第一课”在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的7楼会议室开讲。讲课老师是少年庭的法官,“学生”是被该院判处缓刑的13名被告人,而开讲日为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一天。

  邓某等13名被告人因琐事在镇江某技术学校门口持械聚众斗殴,并致一人轻伤。13人中有9人系未成年人,3人系在校学生,犯罪时年龄最大的才20岁。京口法院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3年并适用了缓刑。为巩固法庭教育的效果,帮助这些失足少年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少年庭法官在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一天,精心准备了矫正第一课。课堂上,法官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这些失足少年晓之以理、告之以法、导之以行,并向他们送达书面的缓刑考察规定,从而使他们既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又能感受法院对他们关爱之心。

  这一个特殊的课堂还有不少专心致志的“旁听生”,他们是13名被告人的家长。家长们表示,法院开讲的“矫正第一课”给了他们很大的启发,他们一定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孩子的帮助教育工作,在今后除了要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教育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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