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沛县出台了《关于选派政法干部担任村(居)平安法治建设指导员的实施意见》,从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镇法治办、综治办等部门选派392名干警担任法治指导员,近期到村居任职。
据了解,“法治指导员”担负着加强村居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创建活动、帮助基层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指导村完善落实“1+5”工作法,协助做好村居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事务、帮助农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意的信息收集和上报下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完善村组法律援助联系点、做好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配合镇政府做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等职责。
为保证“法治指导员”工作到位,该县建立了管理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并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对于特别优秀的干警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在解决职级和提拔任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对评为“不称职”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