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主办监察员办案能力,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4月24日,淮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了案件办理现场观摩活动。
针对近日职工举报某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办案人员认真分析案情,罗列办案提纲,现场严谨的查看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查实该单位具体的情况后,有针对性的向单位宣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通过宣传,用人单位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表示立即按要求整改,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办理完毕后,观摩人员对办案程序、技巧、适用法律等提出个人建议。这种采取“专人办案,多人学习,事后讨论,共同进步”的形式,有助于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办案能力,增强办案技巧,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融入到执法过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