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泰州市纪委、监察局、司法局联合召开反腐败工作律师代表座谈会,研究制定《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建立律师参与反腐败工作五项机制。
据悉,该工作机制内容为:信息交流机制,相互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和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反腐败案件查处最新规定、规范以及律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规章、行业规范和工作意见;理论研讨机制,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和律师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理论和实务进行研讨交流;征求意见机制,定期就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律师代理职务犯罪案件遵守执业纪律等情况互相听取意见;监督评价机制,组织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和律师对各自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服务态度等进行双向测评,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参考意见;咨询服务机制,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组织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和律师相互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优先推荐担任政府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的律师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