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泗阳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该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成立,将有效保证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运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该县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据悉,该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主要工作职能为:受理、立案、审理本县范围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组织实施劳动仲裁员、仲裁庭工作制度和办案制度;负责劳动仲裁员培训、考核、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乡镇、社区劳动关系调解小组工作人员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现场调解业务的培训指导;负责提供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仲裁业务统计工作,管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负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以及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