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字号【大 中 小】
2009年第四季度,省检察院再次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在全省19800户城乡家庭中开展“人民检察院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对于检察工作的整体评价,全省平均满意率达到98.25%,比2008年提高0.52个百分点。关于检察院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98.09%的人给予肯定,满意度为83.49分,比2008年提高了0.85分。
2009年第四季度,省检察院再次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在全省19800户城乡家庭中开展“人民检察院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对于检察工作的整体评价,全省平均满意率达到98.25%,比2008年提高0.52个百分点。关于检察院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98.09%的人给予肯定,满意度为83.49分,比2008年提高了0.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