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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法院试行人民评审团制度
 
 发布日期:2010-09-06  来源: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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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起,淮安市盱眙法院将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媒体重点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各类案件试行人民评审团制度。

  根据规定,人民评审团制度将适用于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人民评审团成员由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或机关部门推荐,法院审查确定后统一颁发聘书,聘期3年。目前,盱眙法院已经向584名人民评审员颁发了聘书。

  人民评审团由法院聘请的人民评审员组成,每次从人民评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9至13人参加庭审。庭审中,人民评审员对案件如有疑问可书面示意,经合议庭审核后由审判长代为发问。休庭后,人民评审团会议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及处理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形成人民评审团书面意见,作为合议庭裁判的重要参考。

  该制度还就人民评审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乡镇和机关单位为人民评审员参加法院评审工作提供必要便利;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出庭的人民评审员一定的差旅费和误餐补助,年终对表现优秀的人民评审团成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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