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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09-09-28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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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常州市在溧阳埭头镇召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埭头镇以实行参事制、票决制、双票制为抓手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五五”普法后期,常州市将采取4项措施,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具体措施有:通过“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大力宣传关于农村和社区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两委”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健全村(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修订完善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考评办法,对已创建命名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获得省级以上命名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注意总结推广基层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营造互相学习、彼此赶超的创建氛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准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和法治主题教育基地,加快全市村(居)委法律图书角建设步伐,到明年上半年全部建成符合标准的法律图书角。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市有3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获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达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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