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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重罚跨省贩卖病死猪案
 
 发布日期:2009-05-07  来源:宿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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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缺席裁定,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机关对一名跨省贩卖病死猪当事人强制执行22万元罚款。

  据悉,去年10月5日,山东省临沭县个体商贩陈某收购了100余头病死、染疫生猪运往江苏,总重量5600公斤,价值67200元。在路经宿迁时,被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稽查人员发现,没收该批病死染疫生猪,并处以罚款24万元。陈某在交纳了2万元后就不再履行其余罚款义务。为此,该市动物卫生监督机关依法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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