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盐城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沿海发展工作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沿海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
据悉,盐城市公安局于9月11日在大丰专门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沿海开发工作研讨会,研究谋划服务沿海开发工作的具体意见,动员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积极投身沿海开发,着力保障沿海开发,倾力服务沿海开发。
此次出台的《工作意见》要求该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研究谋划,找准工作定位。积极围绕沿海发展的重大问题,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全力保障服务沿海发展。转变管理理念,对涉及沿海开发事项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涉及沿海发展的相关行政审批权力进行认真梳理,尽可能把审批权限优先下放到各地公安机关,以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对即将启动的重大项目,在第一时间落实对接,对需要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进行一次性梳理打包,成立专门对接班子,制订“套餐式”服务方案,力求提供主动、快捷、高效的对接服务。
《工作意见》还提出改进行政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深化户籍、出入境、消防等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流动车管所”、开辟“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实现人性化、个性化、便捷化服务。强化专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主动介入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打牢沿海社会稳定的基础。
对于如何坚持严打犯罪,保障长治久安。《工作意见》提出紧密结合大港口、大产业、大园区、大城市、大通道等战略布局,强化破案打击,严惩违法犯罪,挤压控减发案,最大限度地保障沿海稳定发展。完善防控体系,提升管控水平。建立完善适应沿海治安的社会面和海上巡防机制,加快推进新建园区、入园企业和重要路段、重点部位治安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拓展技防监控设施覆盖面,着力提高专业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