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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0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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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苏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确保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轻松。

  根据新出台的《办法》,政府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市场摊位租金的监管,实行摊位租金备案制度。市场经营管理者收取水、电等其他代收代缴费用时,不得加价收费。收取其他服务性费用,也必须向政府部门备案。此外,经营者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和转让摊位,从中牟利。《办法》还规定,农贸市场在安排入场经营时,同类商品经营户不得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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