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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一场由百家企业的工会主席与人事主管共同发起的企业“1+1峰会”在无锡新区举行。双方所签协议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必须提前与工会共商。 峰会还决定建立劳资合作共决机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共商形成的基本共识,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等形式固定下来,并切实履行好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法定程序。
1月21日,一场由百家企业的工会主席与人事主管共同发起的企业“1+1峰会”在无锡新区举行。双方所签协议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必须提前与工会共商。
峰会还决定建立劳资合作共决机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共商形成的基本共识,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等形式固定下来,并切实履行好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