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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严肃查处政府部门违规处罚企业事件
 
 发布日期:2008-05-14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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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4月29日严肃查处了一起政府部门违规对企业进行经济处罚事件,违规收缴的26.2万元罚金已全部退还给了企业。

  根据宿迁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与管理办公室通报,今年3月24日,泗洪县政府召开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会议,要求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公司的法人代表参加。但在开会时有25家开发企业派员代开会,另有3家企业迟到或缺席。泗洪县政府分管领导在会议上要求:缺席的每家企业罚款5万元,迟到和没签到的罚款2万元,代开会的罚款1万元,并安排县建设局房管处负责督促收缴。3月25日,县房管处向被处罚单位下发处罚书面通知,共收缴罚款26.2万元,罚款被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通报说,泗洪县以罚代管、越权处罚的错误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宿迁市纪委、监察局对泗洪县政府分管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泗洪县政府认真进行整改,限期退还处罚款,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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