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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首家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独立调处案件
 
 发布日期:2008-05-19  来源:省劳动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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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朐阳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用不到10天时间,独立开庭处理了3起协税员诉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争议案件。这是全市首家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独立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标志着仲裁庭真正在基层发挥作用。

  

  针对协税员诉请补缴协税期间社会保险,补发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的工资,朐阳街道劳动争议仲裁庭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并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街道给予协税员一次性补偿5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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