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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年内达六成
 
 发布日期:2008-06-03  来源:泰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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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被告,法庭的被告席上常常不见人影。今后,这一现象将得到扭转。今年,泰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60%以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成近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报告说,近几年,行政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也从最初的治安、土地、城建类行政案件为主,发展到涉及劳动、交通、民政、药品、教育、物价等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案件被告几乎涵盖了各行政职能机关。但是,经常在“民告官”案件中出现的“缺席审判”,让法官尴尬,也降低了法庭的尊严。

       200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审判工作考评意见,将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取得了明显成效。海陵区、姜堰市也出台专门文件,全面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姜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负责人相继出庭,实现了泰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零的突破。

       近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政府法制部门联系,出台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相关制度,明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责任,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列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范围,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60%以上;对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促进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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