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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法官为城管“拆违”支招
 
 发布日期:2009-06-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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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宿迁中院行政庭与市城管部门座谈研讨、就解决违反规划施工、小区违章搭建和民宅突击抢建等违法违章行为提出建议,双方达成共识。据悉,城管执法部门虽然依法享有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突出存在“取证难、送达难、拆除难”等疑难问题,因“拆违”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

  

  宿迁法官为城管“拆违”提出的建议是:在证据收集上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违法事实用照片、录像等形式予以固定,同时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联系,充分借助他们的力量收集和固定证据;在送达方式上,必须遵循法定方式,完善相关手续,对有固定住所而故意回避、拒不配合的行政相对人,可在其居室门口或小区出入口张贴公告,并同时邀请物业公司或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场佐证;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不宜由执法人员自行实施,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拆除,在对小区居民违法搭建物进行拆除时,应主要采取说服、动员搭建者自行拆除的方式,慎用强制手段,确需强拆的,应制定好预案,做好证据保全和安全保障工作,也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合法财产和拆除违法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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