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泰州市政府召开的第21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市将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全市的行政复议案件,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体制内部。
据悉,泰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预计下月成立,所有委员中常任委员9名,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关人员担任;非常任委员7名,由行政机关以外的专业人士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其中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争议及案件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议决。
据泰州市政府办法制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推进听证方式审理案件、运用调解方式审理案件、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及试行证据交换等方面在全省均处于领先地位。据统计,该市政府法制局去年代表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3起,经行政复议后,这些争议都在行政体制内部依法得到了有效化解。今年,该市被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列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