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字号【大 中 小】
1月21日,省司法厅发出通知,从今年起,我省建立省级社区矫正工作季度例会制度。 具体措施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上旬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季度例会,听取各市上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全省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当季度工作任务;要求各地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本市社区矫正季度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动态分析(呈现的特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拟采用的对策和措施等)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1月21日,省司法厅发出通知,从今年起,我省建立省级社区矫正工作季度例会制度。
具体措施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上旬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季度例会,听取各市上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全省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当季度工作任务;要求各地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本市社区矫正季度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动态分析(呈现的特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拟采用的对策和措施等)以及下一阶段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