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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张明宝”被批捕
 
 发布日期:2010-02-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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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案对世人的震动还未平息,竟然又有人不吸取教训,闯下大祸。2010年2月20日,备受关注的扬州“2·10”酒后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孙福成,被广陵区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2010年2月10日晚,孙福成与朋友在解放桥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饮了不少白酒。8时40分左右,孙福成离开饭店,驾驶自己的苏KU6001黑色帕萨特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世纪星浴场叉口南侧,撞上一辆二轮摩托车。闯下祸的孙福成向南逃跑,行至东园饭店前交叉路口时,又与两辆轿车相撞。孙福成甩掉其中一辆车的追赶,沿着立新路、解放南路向自己居住的文昌花园方向逃窜。在文昌花园南大门附近,又与一辆小轿车及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

  连撞五车的孙福成没有回家,而是继续驾车逃往文昌花园北大门方向。在解放北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苏KAJ505号小型客车发生追尾后,冲向停放在路北边的一辆小轿车和两辆电动自行车,直至撞至一幢路边房屋时才停了下来。苏KAJ505号小型客车被撞后冲倒一根路灯杆,小客车内五名乘坐人受伤,其中一名乘坐人田某经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对事故展开调查。经检测,孙福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72.6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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