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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五五”普法推进暨学法用法交流会
 
 发布日期:2009-07-27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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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全省“五五”普法推进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3年来的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全省普法工作任务。会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事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合对全省“五五”普法中期获得先进的36个市、县(市、区)、147个单位和277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南通市、常熟市、徐州市鼓楼区、省工商局、江苏油田分别就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据悉,下一阶段全省法制宣传工作主要有6项任务: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给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带来的挑战,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深入贯彻17届3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带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影响力;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双创”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认真抓好统筹发展,进一步夯实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的坚实基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林祥国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建设美好新江苏、推动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重要的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林祥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清自身在法治建设中肩负的重要使命,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身体力行地当好学法用法的模范表率;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尽快探索建立非人大任命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进而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

  林祥国最后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法治江苏建设的总体部署。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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