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秋凤同志:
现就你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沿江公路(338省道)的交通安全标志问题。该道路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两侧各有一条非机动车道,设计时速为100公里/小时,限速为80公里/小时,在路口设有最高时速为8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并设置一定数量的警告提示牌。由于该道路路面损坏比较严重,无法安装固定的测速装置,辖区的交巡警中队不定时地采用移动测速的方法,来限制车辆的车速。同时,加大对车辆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使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今年,针对太仓港集装箱车辆集中且违法行为较多的情况,太仓市公安局与港区联合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以减少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
二、关于加强对沿路市民和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情况。去年,太仓市交巡警大队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上交通安全课56次,受教育人数达28000多人。针对农贸市场人员相对比较集中的特点,民警们在各镇区采取播放VCD交通安全宣传片、展出图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特此答复。
太仓市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