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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伏使用建设用地
内容 光伏方阵使用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如何办理手续?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是否可以出让?
提交时间 2025-02-14 16:24:04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未确定使用权人的国有建设用地需要依法通过出让或划拨等程序明确使用权人。同时苏自然资函〔2023845号中明确:“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答复单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时间 2025-02-18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