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规划核实后,工规证是否有效 |
| 内容 | 提问:规划核实后,工规证是否有效;比如,厂房已经竣工验收,获取产证后,需要将原厂房变更为仓库,那么仓库的工规证应该重新核发,还是说是将原工规证进行变更 |
| 提交时间 | 2026-04-23 16:17:47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 厂房在已经竣工验收、获取不动产权证后,将原厂房改为仓库,若涉及改变原规划许可内容,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涉及改变原规划许可内容,则无需重新办理。同时。同时,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政策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议向属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部门进一步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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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答复时间 | 2026-05-08 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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