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宅基地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 |
| 内容 | 汤山街道作厂社区宅基地,2007年因房屋老破翻建,但没有审批手续,也不是村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向街道规划资源所申请三级确认然后办房产证吗?请告知,感谢! |
| 提交时间 | 2026-07-13 09:38:59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你好!法律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若因继承受让等方式取得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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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答复时间 | 2026-07-14 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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