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统一咨询投诉> 咨询结果
详细信息
标题 绿地率相关规定咨询
内容 根据《绿色建筑设计标准》J12777-2020中5.4.5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J14761-2022中4.1.1规定幼儿园的绿地率不小于2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3.2.4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绿地率不应小于30%。该三本规范对绿地率的标准都不一样,请问具体执行可按照哪一本?
提交时间 2022-12-01 15:13:1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你好!我厅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与你联系,并答复了你的疑问。

答复单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时间 2022-12-05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