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绿地率相关规定咨询 |
内容 | 根据《绿色建筑设计标准》J12777-2020中5.4.5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J14761-2022中4.1.1规定幼儿园的绿地率不小于2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3.2.4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绿地率不应小于30%。该三本规范对绿地率的标准都不一样,请问具体执行可按照哪一本? |
提交时间 | 2022-12-01 15:13:16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网友你好!我厅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与你联系,并答复了你的疑问。 |
||
答复单位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答复时间 | 2022-12-05 11:21 |
版权所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331号网站标识码:3200000059
联系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联系电话:025-8659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