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至24日,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督查组赴灌南县检查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督查组听取了灌南县林业局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到林改档案室详细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当天还前往该县花园乡和百禄镇,深入花园乡清泉村、北洋村和百禄镇百禄村、周彭村,分别查阅了乡镇和村的林改档案资料、公示情况,详细了解各乡镇村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和发证情况。通过检查,省督查验收组对灌南县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阶段灌南县林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悉,作为全省十个林改试点县之一的灌南县,目前拥有集体林地25.1万亩,均已明确经营主体。其中,均分到户林地22.1万亩,占88.05%;集体林地承包、租赁经营的2.968万亩,占11.8%;集体林地集体经营的322亩,占0.15%。已办理林权登记发证675份,正在公示的有128份。据统计,全县集体林地的确权率达到100%,确权发证面积27300亩,发放林权证1105宗,集体林地确权发证率达到91%,提前完成了省下达的林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