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苏州市环保部门公布了“苏州市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月”执法结果,8家企业上了环保“黑榜”。为适应太湖环保新标准而进行的提标改造亟须加快,目前仅6成被检企业能达到太湖新标。
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苏州市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涉水企业为检查重点,共检查企业485家(其中:涉水企业410家、其它75家)。其中有8家企业存在严重问题。
环保“黑榜”:
1.张家港源胜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逾期未验收又擅自扩产。
2.常熟市董浜污水处理厂
违法事实:部分接管企业污水预处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高,污水长期超标排放。
3.昆山市石浦年沙助剂厂
违法事实:污水超标排放,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4.太仓制药厂
违法事实: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
5.吴江青云新联化工厂
违法事实:生产中跑冒渗漏现象严重,化学危险品、固废等露天堆放,管理混乱,渗漏严重,污水、废气超标排放。
6.相城区北桥灵峰污水处理厂
违法事实:集水池内废水外溢渗排,污泥池无防渗措施,污泥渗滤液直接渗排,污水超标排放。
7.吴中区苏新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事实:污水长期超标排放。
8.苏州市江南电镀环保新技术应用研究所(高新区星火村电镀车间)
违法事实: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电镀废水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