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我省林业局、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联合发出《关于授予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7单位“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的决定》。这是我省首次命名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以后将每年授予一批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据悉,江苏省林业局、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于去年6月在全省联合开展了“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有关单位申报,相关部门组织实地考察验收,决定授予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姜堰市溱湖国家湿地公园、南通博物苑、苏州市东吴国家森林公园、常熟市沙家浜风景区、无锡梁鸿湿地公园、南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共7家单位“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按照《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应当为公民接受生态道德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对现役军人、残疾人和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每年3月12日植树节或湿地保护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设全民免费开放日,并组织纪念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