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开始实施。据省人大城乡环保委有关人士介绍,在我省已制定的水、气、声、碴、辐射等单项环保法规中,这部法规与城乡居民关系最密切。法规建构的一些新制度,为固体废物的治污和利用开列出诸多新课题。
据介绍,固体废物污染呈现着“四个增多”: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明显增多,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每日产生的污泥量已经超过5000吨,但无害化处理率不到一半,污泥处置工作亟待加强;关闭搬迁企业遗留的土地污染问题明显增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明显增多。截止到2009年11月,我省共有危险废物经营持证企业341家,同比增长了17.2%,但处理回收工艺不高,常常造成再次污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明显增多,2009年全省处理的固废违法转移案件超过100起,部分案件已出现有组织、有计划、跨地区的特点,查处难度和环境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大。
省人大城乡环保委有关人士说,法规确定,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这主要包括三项制度。其一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逐步提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准入门槛,提高行业水平;其二是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联单管理制度,强化审批和跟踪管理;其三是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制度,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单位实行24小时联网在线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连续3年进行化工行业整治,关闭化工企业约4000家,江苏的化工环保整治全国瞩目。企业关闭之后,原厂址土壤污染问题逐步凸显。省环保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土地污染状况,他们将根据新规,加强调查研究,确定污染者责任和环境评估、修复经费保障渠道,并抓紧研究制定土壤、地下水污染评估标准和方法,同时与美国、新加坡等加强技术交流和合作,选择部分土壤污染较重,具备修复条件的企业,先行开展土壤修复试点。
在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减量化和资源化是最终出路,其关键词则是清洁生产、资源利用和结构调整。据介绍,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还将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而加快结构调整优化,将从源头减少固废污染的产生。到2010年,我省将力争淘汰全部水泥机立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