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丰县环保局与10家排污企业签订环保自律公约,联手共建“诚信联盟”。
据悉,该县环保部门向社会承诺: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及行政处罚情况,缩短行政审批时间;确保12369环保投诉热线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解答、及时查处,24小时内回复查处情况;对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和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督促、协调规划编制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举行论证会;在监测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和诚实性等。同时,签订环保公约的10家企业也作出承诺:不设置暗管、暗口,不偷排、直排污染物;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如实申报排污状况;凡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单位要提前2日向县环保部门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