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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有了“节能警察”
 
 发布日期:2010-02-01  来源: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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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节能降耗只是个人和企业的自觉行为;但是今后,如果某些单位耗能过大,就会有监察机构要求整改,督促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用能水平,如果企业置若罔闻,还有可能吃罚单。1月31日挂牌成立的南通市节能监察中心,标志着南通市节能管理由政府倡导型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据介绍,“节能警察”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全市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监察,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设计、培训;依法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

  南通市是国内较早实施和推广节能管理的城市。南通市单位GDP能耗从1982年的每万元3吨标准煤下降到2008年的每万元0.73吨标准煤,下降了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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