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8年度全省法律援助10大优秀案件和十大提名奖案件评选结果。此次评出的“十大优秀案件”及提名案件,是从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3.9万多起案件中评选确定的。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类法律援助案件占40%。
据悉,我省2008年度十优法援案件分别是:南通市崇川区法律援助中心为76名农民工讨回76万元补偿金案、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工伤职工陈某索回93万元赔偿金案、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出国打工农民追讨劳动报酬案、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妙解29名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案、宝应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索回花某夫妇交通事故赔偿金案、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王某挪用公款罪做无罪辩护被采纳案、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客车翻倒的16名受伤乘客追回赔偿案、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使流浪汉车祸后“绝处逢生”案、淮安市清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254名下岗职工讨回补偿金案和阜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紧急援助特大交通事故受害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