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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司机郊县受罚可在市区缴款
 
 发布日期:2009-06-08  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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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日起,驾驶员持有南京市三区、两县交巡警大队交通民警当场开具的处罚单,可就近在市区各机动车曝光处理点办理缴纳罚款手续,并至市内各工商银行网点缴款。

   

  据介绍,以前三区两县交巡警大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决定后,违法人只能在当地区县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缴纳罚款,相对不便。如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会同三区两县包括江宁区、浦口区(原江浦县)、六合区(原六合县)、溧水县、高淳县】交巡警大队,推出三区两县交通违法罚款在市区收缴服务。不过,如果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有异议的,仍应到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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