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以来,泰州姜堰市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利用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挪用银行资金3起经济案件,涉案总金额达750万元。
4月29日,在天津警方的协助下,姜堰经侦民警将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抓获归案。经查,潘某2006年5至10月担任某建筑集团天津塘沽区晴景家园工程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发票、销售不入账等手段,将单位近600万元资金占为己有。
4月30日,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经侦民警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经查,黄某2000年4月至2001年9月在经营某猪鬃厂期间,向镇江市某企业提供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价税合计744025.40元,税额42114.65元。
5月4日,根据线索举报,经侦民警将涉嫌挪用银行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蔡某依法刑事拘留。经查,蔡某今年4月份以来利用担任市农村合作银行某支行内勤主任之便,先后6次挪用银行库款75万元,用于其夫创办的服饰公司经营及偿还银行贷款和个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