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省公安厅研究出台了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大走访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旨在将大走访固定为推进公安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持把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作为自觉行动,确保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力促警民关系越“走”越和谐。
指导意见规定,社区民警每周至少上门走访辖区15名对象;派出所领导每月至少上门走访2个企业单位、2户群众家庭、2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2名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分局的各个警种部门,每个月至少走访10家企业、场所和单位;省、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则利用开展3个报告评议、节日慰问和下基层调研等时机,走访群众和企业单位,并明确,厅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1次,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两次。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依托“平安民声服务台”,厅局长信箱以及QQ、博客等网络工具,加强与网民的沟通,询问、收集网友对公安工作的建议意见、案件线索等。
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化爱民为民措施,开展全警帮扶活动。江苏有8成以上的公安民警参加了“春风行动”,广大民警与“问题”青少年、特困家庭、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成帮扶对子,通过设立爱心小基金、组织捐款等方式,经常上门走访慰问、开展亲情互动活动,给予帮扶对象关爱和温暖。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警民联系互动,完善开门评警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三个报告评议”制度,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县级公安机关每季度向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报告一次工作,同时每年向基层民警报告一次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评议;每年至少组织警风警纪监督员、啄木鸟社会治安巡访员,到辖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巡访视察一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互动,省、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经常交流沟通。苏州、扬州等地还通过建立网上社区警务室、网上警方讲坛,举办警民恳谈会、警营一日活动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工作。
指导意见还规定,要自觉抓好整改落实,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基层所队每周、县分局每月、省厅和市局每季度对走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进行一次梳理分析,限期予以整改。各市公安机关每年分别确定10个以上治安重点地区、场所或行业,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推动疑难复杂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督办,要求“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最近,针对群众反映火车站诈骗、拉客住宿等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一场名为“净窗行动”的治安整治行动,通过一系列打、防、管、控等措施,火车站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