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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审前评估、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教育矫治力度,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全省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0万余人,目前有在册矫正对象近5万人,2009年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95‰,连续5年保持全国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