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南京海事局发布了《南京海事局关于发布南京长江水域十类水上危险源的通告》(2010第5号),通告公布了十类对南京长江水域的安全形势存在较大影响的危险源,这十类危险源分别为:渡船渡口安全隐患多;跨江桥梁安全风险高;水上危险品运输威胁水域环境;长江水源地保护难;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渔船作业问题频现;非法航修作业长期存在;过境船舶超载现象较多;部分船厂设置不合理;部分码头隐患较多。这些危险源可能引发重大水上事故,严重制约着港口、水运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南京海事局利用较大篇幅的报纸对外发布了这一通告,希望能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推动各方共同防控和消除危险源,促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