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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评选“见义勇为新市民”
 
 发布日期:2010-03-18  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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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起,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启动首届“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公众可通过网络、书信等方式进行推荐。

  我省现有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1500余万人,他们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大力宣传和表彰他们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苏宁环球集团与江苏法制报、中国江苏网等新闻媒体联合开展首届“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评选表彰活动。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公布。

  我省广大群众可通过书面或登录中国江苏网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为:2003年以来在维护社会治安及抢险救灾斗争中见义勇为,事迹感人,曾受到市、县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或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推荐对象可以是本省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是外省公民在江苏地区或本省公民在省内跨乡镇从事各种劳务且持有暂住证(含暂住登记)的人员。

  组委会有关人士强调,无论是书面还是网络推荐,必须以实名推荐,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被推荐人的简要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人数不限,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0日结束。通过邮寄方式推荐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扬州路1号(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邮编:210024 联系电话:(025)83526198,8352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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