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会议,部署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消防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切实抓好“三合一”场所、市场和仓库等消防安全工作。
据悉,目前全省各级消防部门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2.3万余处,高层建筑1.1万余处,地下建筑5000多处,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2.7万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万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54份,查处违法行为近4000起,责令“三停”1100多家,依法临时查封78家,强制执行4家。其间,省公安消防总队组成了10个检查组对全省2300多家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了抽查,发现火灾隐患4000多条,向单位和当地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38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