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以来,盐城市建设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人员,兵分数路在市区招商场、五星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路段拉网式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也向广大市民、驾驶员发放了数千份抵制“黑车”的宣传材料。
在该市市区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暨整治营运秩序工作期间,联合执法人员集中查处无行驶证、无驾驶证、无营运证的非法营运车辆,基本杜绝市区“三无”车辆非法营运活动;重点查处无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活动,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
据介绍,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的处2000元处罚,扣留车辆,可以并处拘留。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由城市客运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查实的仿冒出租车样式从事出租车经营的“三无”车辆,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据国家相关文件,予以没收专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车辆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