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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制定预案应对水上春运突发事件
 
 发布日期:2010-01-27  来源:省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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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盐城市出台实施《2010年水上春运安全监管应急预案》。根据该应急预案,盐城市将视不同程度分别启动六级响应,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水上春运期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路畅通及重点物资的运输安全。

  据水上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影响大小,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五级响应、六级响应六个级别。一级响应是指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重特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二级响应是指运输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船舶发生交通事故,严重污染水体的;三级响应是指因监管不到位造成航道24小时以上堵塞的;四级响应是指因水上水下作业施工,造成航道长时间堵塞的;五级响应是指因群体性事件或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等影响,造成水上交通堵塞的;六级响应是指其他突发交通事件,造成道路航道堵塞的,需要进行交通管制的。

  

  同时,该预案对水上春运应急管理现场处置措施做了明确规定,并对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责任追究做了说明。预案还规定,1月30日至3月10日为防御和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关键期。防御和应对期内,水上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该市将遵循“辖区为主、层层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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