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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首家区级“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
 
 发布日期:2008-09-19  来源:苏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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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苏州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法院正式揭牌启用,这是苏州市首家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提供了新的工作载体:苏州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可纳入“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的纠纷,可向双方当事人建议申请调解处理。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当事人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区法院立案庭将纠纷相关材料移交“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调解中,接受人民法院审判员对所调解纠纷的业务指导。经“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的纠纷,以苏州高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法院业务庭对当事人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采用撤回起诉的方式处理。对于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业务庭经审查后作出处理。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功的,由“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调解笔录等有关材料移交立案庭立案,重新进入诉讼程序。同时对调解期限、送达、移送期限、受理范围、案件登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自8月25日试运行以来,“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已收案54件,结案25件。调解成功18件,其中14件经过人民法院确认,4件当事人撤回起诉;7件调解不成功重新进入诉讼程序。平均处理时间3.6天,极大地方便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快捷化解纠纷,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时也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审判工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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