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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9街道向法院派驻矛盾化解员
 
 发布日期:2009-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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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南京市江宁区召开的向人民法院派驻矛盾化解员暨法官联络社区工作部署会透露,该市江宁区东山等9个街道共向江宁区法院派驻18名矛盾化解员,从事区域内发生的涉诉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此举在南京市还属首次。

  江宁区此次向法院派驻的18名矛盾化解员,编制属街道,工作在法院及所属的人民法庭,由法院负责管理及培训。要求具备大学专科文化,品德好,责任心强,熟悉法律,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矛盾化解员上岗后,主要负责处理所属街道内发生的涉诉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包括当事人将要起诉的、起诉后法院尚未正式立案的、立案后尚未开庭审理的、正在审理尚未判决的和判决后当事人矛盾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案件。同时,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矛盾化解员应在立案前或判决前进行矛盾化解工作。

  江宁区此次向法院派驻的矛盾化解员派驻期限为3年,由街道与法院共同进行考核和表彰,并视工作表现决定到期后是否继续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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