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9年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为90.47%,居全省第一位。
2008年7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将省辖市作为考核对象。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和民生改善五大类28项,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是社会进步类社会安全指标的重要指数。当年,南京市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为88.68%,列全省第一。2009年,南京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立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开展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调解工作,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大调解机制。全市两级“调处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5200件,调处成功137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