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许石油贸易商
由贸发局负责实施的特许石油贸易商计划是政府将新加坡发展成为一个国际石油贸易中心的努力之一。特许公司来自合格的经营所得可享受10%的优惠税率。合格的经营活动包括原油及其提炼产品的实务贸易,实务交易的中介活动和石油期货交易。合格收入必须是与其他特许石油贸易商或非居民的交易所得。
2、特许国际贸易商奖励计划
在此计划下,特许国际贸易商适用10%的优惠税率。而税收优惠适用于特许的商品交易。“特许商品”包括橡胶、木材、食用油、咖啡、可可、五金矿产和大宗化学品。与特许石油贸易商计划类似,合格的收入必须是与其他特许国际贸易商或非居民交易所得。此奖励由贸发局实施。
3、特许国际船务企业
与船务企业计划相似,特许国际船务企业公司来自新加坡以外船运所得享有税收豁免,但这些船只包括非新加坡注册船只。另外,此税收豁免也适用于特许国际船务企业在新加坡获得的特许分公司和关系企业的合格红利。
4、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
意识到跨国公司在国际外汇和资本市场从事财务和风险管理活动以对冲它们的金融风险时所带来的高附加值,此奖励旨在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和拓展在新加坡的这类经营。在此奖励下,设立在新加坡的金融和财务中心的下列收入将可按10%的优惠税率缴税:
--外汇交易所得;
--岸外投资所得,以及
--对相关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得。
税收减免将个案审批,为期5至10年,以期末考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