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体经[2009]104号
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在各地体育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游泳馆开放工作逐步走上规范轨道,整体管理水平日益提高,救生员队伍不断壮大,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游泳生命安全,丰富城乡居民体育生活,提高全民健康素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并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游泳池(馆)和优秀救生员。根据省体育局《关于评选2008—2009年度江苏省先进游泳池(馆)及优秀救生员的通知》(苏体经[2009]89号)精神,经过各市推荐、省体育局审核,决定授予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水上健康城等67个单位先进游泳池(馆)荣誉称号,姚建波等114名同志优秀救生员荣誉称号。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真正提高业务素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游泳安全,推动群众性游泳活动普及与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2009年度江苏省先进游泳池(馆)及优秀救生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