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土资发[2009]365号
关于表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国发[2005]28号)下发以来,我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在推进矿产资源整顿规范、限制开山采石、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肯定各地、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突出贡献,在各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环保厅、工商局和安监局等部门决定,对南京市公安局等29个先进集体和王锦文等53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促进我省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规范工作成果,开拓创新,转变管理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促使我省矿业走上清洁、安全、节约集约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附件:江苏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