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部分工作人员的通知
苏环党组〔2008〕30号
省环保厅各直属单位,各省辖市环保局:
省环保厅苏南环保督查中心是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无锡市。根据省人事厅批准的年度进人计划,经研究决定,该中心从全省环保系统内选调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省环保系统中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类、市政工程类或化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具有三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方式与程序
(一)选调方式。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择优录用。
(二)选调程序。
1、发布通知。各省辖市环保局接本通知后请立即通知所辖市、县、区环保局。
2、报名与资格审查。由个人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请在“江苏环保”网上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相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证书或证明,报省辖市环保局初审。8月15日前省辖市环保局将报名表和正式推荐意见函报省厅人事处审查。本厅系统的工作人员,个人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报厅人事处。
3、考试。视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有关考试事项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4、考察。对考试成绩进入前12名的人员报厅党组进行考察,考察由省厅负责组织。
5、厅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6、公示。将拟定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7、录用。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省环保厅选调苏南环保督查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DZ0830F.doc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