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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0-03-01  来源: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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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是审计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为适应工作需要,经淮安市审计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程审计办事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具备造价师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造价员(中级以上编审)相关资质。自愿遵守本招聘职位从业禁止规定。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0年3月15日-3月24日到淮安市审计局人教处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由淮安市审计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10年3月29日—3月3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笔试。

  (二)   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工程审计业务相关的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4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时,则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则取消本次招聘。

  (2)市审计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时间为2010年4月4日(星期日)下午。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公示

  由审计局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有《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第七条情形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1)在工作期间有不廉洁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经考核属实的;

  (2)不能承诺遵守从业禁止规定的;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审计局纪检组:0517-83678106    淮安市人事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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