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类企业资质(资格)审查意见公示(2008-20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对近期14家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8家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15家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至8月29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辖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中心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七楼,邮编:210009。联系电话:025-83346923。
附件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汇总表(2008-20号)
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2008-20号)
附件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2008-20号)
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建管局
行政审批中心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工程建设类企业资质(资格)审查意见公示(2008-21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对近期7家申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至8月29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辖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政审批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中心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号建达大厦七楼,邮编:210009。联系电话:025-83346923。
附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2008-21号)
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建管局
行政审批中心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